辭退、辭職等離校手續
來源 : 人事處 發布時間 : 2018-07-27 閱讀次數 : 515
辭職者一般應在離校前一個月的9號提交《辭職申請表》,以確保停繳社保、公積金等手續的辦理;《辭職申請表》經領導簽字同意后可先交到人事處用于辦理離職手續,之后再去辦理《辦理離校手續登記表》,《辦理離校手續登記表》在離校前交到人事處,人事處根據《登記表》結算工資。
沒有按求填寫表格的一律退回!《離職證明》在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后才能開出。
另外,寒暑假期間因多個部門放假,不辦理該手續。
附件:
1、《辭職申請表》
2、《辦理離校手續登記表》
3、《離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