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做好2025-2026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關于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指導意見》(粵教助函〔2017〕49號)及廣東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經過學生自主申請、評議小組民主評議、學院專項工作組審核等程序,現將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為2025年9月19日-9月23日,如對公示的名單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學院反映,反映情況需有具體事實,并簽署真實姓名。
聯系人:熊豐老師;
辦公地址:高明校區D1-302。
電話:15779507243(微信同號)。
特別說明:以上名單是學院初步評定結果,最終認定結果以通過學校統一審核并確定的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困難、一般困難學生名單為準,作為學生資助的重要依據。
2025年9月19日